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池、电动工具、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电池、汽车电池、电动汽车电池等
按照第376号特殊规定、第908号ADR包装说明运输损坏和有缺陷的锂离子电池
根据第310号特殊规定、P 910包装说明运输产品原型
按照第377号特殊规定、第909号包装说明的规定,出于回收目的运输未损坏、无缺陷或已报废(EOL)锂离子电池
可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电池、电动工具、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电池、汽车蓄电池、电动汽车电池等
提供安全保护功能,防止热散逸和放热反应,从而防止对环境造成破坏
UN认证的经测试箱
可长期重复使用,操作简单
工作温度为20°至80°,储存温度为15°至30°
德累斯顿材料检测机构已根据EN 3-7标准测试对Pyrobubbles®灭火介质进行正面测试,其适用于固体和液体易燃物质(火灾等级为级A、B、D和F)
随附62个小PE垫,每个尺寸为225 x 145 x 20 mm,填充PyroBubbles®Pure材料,约0.7 l,0.22 kg
内装电池的最大尺寸:438 x 238 x 137 mm
UN认证,最大总重45 kg (x30 = y45 =z45)
型号认证:包装组II(ADR、RID、ICAO、IMDG)